10月1日起第五批国家药品集采在市第三医院落地执行

时间: 2021-10-14 来源: 秦皇岛第三医院

2021年10月1日零时起,第五批国家集中带量采购药品中选目录在秦皇岛市第三医院全面执行。此次集采共62个药品中选,覆盖高血压、冠心病、糖尿病、抗过敏、抗感染、消化道疾病等常见病、慢性病用药,以及肺癌、乳腺癌、结直肠癌等重大疾病用药,患者药品费用将明显降低。

政策解读

一、什么是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

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是按照“国家组织、联盟采购、平台操作”的总体思路,以联盟地区公立医院为集中采购主体,采取带量采购、量价挂钩、以量换价的方式,与药品生产企业进行谈判,达到降低药品价格,减轻患者医药费用负担的目的。

二、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的目的是什么?

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是对既往药品集中采购制度的重大改革,目的是让人民群众以比较低廉的价格用上质量更高的药品,通过带量采购,以量换价,减轻患者负担,节约医保基金支出,提升医保基金使用效率,提高老百姓医疗保障水平。

三、什么是专利药、原研药和仿制药?

专利药是最早研发、最先提出专利申请并获得专利保护的商品名药品,一般有17-20年的保护期,在保护期内,其他企业未经许可不能仿制和销售。当专利药过了专利保护期,由原生产商生产的药品称为原研药。当专利药过了专利保护期, 其他生产商生产仿制出的药品称为仿制药。

四、患者使用集中采购药品对报销有影响吗?

集中采购药品只是降低了价格,并不影响患者本人的医保待遇,患者使用集中采购中选药品,报销比例与现行医保政策一致。在使用中选药品时,住院病人和门诊病人分别按照住院、门诊的医保待遇进行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