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于2024年11月27日召开了2024年第三季度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会议,会议全票通过了:
1、秦皇岛市第三医院药物用量动态监测和超常预警制度(试行)(附件一)
2、根据卫健委2024年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我院2024年36种抗生素分级目录(附件二)并上报卫健委医政科备案
3、根据卫健委和医疗保障局联合《关于持续做好国家医保谈判药品落地执行工作的通知》(附件三)、根据《河北省医疗保障局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 等事宜的通知》(冀医保字〔2021〕45号)(附件四)有关要求,为持续做好国家医保谈判药品目录落地执行工作,根据我院实际情况,我院全体药事会成员举手通过2023年-2024年国家医保谈判药品目录(化学药品、中成药、竞价药品)进入长期采购目录(目录在医保科查询,逐年更新),新的药品继续执行本院新药遴选制度,为降低药占比,将口服国谈药品有临床科室提出申请放入医疗保障局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自助机(附件五),本院国谈药品目录(附件六)注射药品执行成本管控由临床科室及时填写国家谈判药品申请计划(药剂科内网)由主管院长审批后药剂科方可购入。
4、根据医疗保障局关于2019年-至今国家集采药品目录实施方案的要求(附件七),集采药品目根据上一年药品的目录采购量的80%报量,在一年周期内必须完成采购量,方可拿到医保留用资金,我院根据医保政策要求,全体药事会成员举手通过所有国家集采目录,河北省集采目录,中成药集采目录等(287个品种)(附件八)直接进入我院长期采购目录,国家集采目录几乎覆盖所有病种用药需求,药剂科将国家所有集采目录放置内网,各临床科室主任根据本科室用药需求在此目录选择,基本药物使用也在此目录替换,新的药品继续执行本院新药遴选制度。
5、根据《河北省卫健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创新药推广应用的通知》,我院根据医保政策要求,全体药事会成员举手通过文件提出21种药品进入我院长期采购目录(附件九),此文件政策在与医疗保障局关于集采和价格的政策有不同之处,首先执行医保局政策,新的药品继续执行本院新药遴选制度。
6、临床需求化学药品、基本药物、国家集采药品、国家医保谈判新药遴选药品,我院根据医疗保障政策要求,全体药事会成员举手通过的进入长期采购目录(附件十)。
秦皇岛市第三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
2024年11月27日
(附件一)秦皇岛市第三医院药物用量与动态预警制度(试行).docx
(附件二)秦皇岛市第三医院抗菌药物分级使用目录2024.doc
(附件三)关于持续做好国家医保谈判药品落地执行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四)河北省医疗保障局 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等事宜的通知.docx
(附件五)秦皇岛市第三医院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自助机目录.xlsx
(附件七)河北省跟进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pdf